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永州市旺达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宁远分公司危险品储存仓库异地整体搬迁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永州市旺达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宁远分公司危险品储存仓库异地整体搬迁 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永州市宁远县中和镇新屋里村 建设单位:永州市旺达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宁远分公司 项目内容:拟建设八个仓库(三个炸药储存库,建筑面积每个为160m2,;三个雷管储存库,建筑面积每个为72m2;一个炸药回收库,建筑面积为56m2;一个雷管回收库,建筑面积为35m2)、一个消防水池、门卫室、值班室,以及1000m防洪排水沟、1.3公里道路硬化附属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永州市旺达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宁远分公司 联系人:彭总 联系电话:15116666718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731-2232329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委托→研读项目有关资料及相关法律文件→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给出项目在环保方面是否可行的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及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对本项目建设是否了解;您对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现状是否满意;您认为项目地区目前最大的环境问题是什么;您认为建设对区域内环境可能的影响是什么;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工作和生活的影响程度如何;建议采取何种措施减轻道路施工环境影响;建议采取何种措施减轻道路营运期的污染影响;您是否赞成本项目建设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电子邮件发送至: hunanjxhb@163.com;或来电至:0731-22323295;随时关注本项目环评的进展情况。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永州市旺达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宁远分公司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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