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龙岩市汇鑫报废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年拆解加工利用3000辆报废汽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龙岩市汇鑫报废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0000辆报废汽车项目; 建设地点:龙岩市上杭县工业园区三期; 建设规模及内容:龙岩市汇鑫报废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在龙岩市上杭县工业园区三期用地范围建设年回收拆解10000辆报废汽车项目。项目厂房占地面积12000m2,项目将购置先进的全自动化液压拆解系统、氟利昂抽取设备、油水分离设备、切割机、压块机、叉车、牵引设备、称重设备、起重设备等,并配套建设综合办公楼、道路、绿化、给排水、变配电等辅助设施,并对报废机动车拆解后的废旧钢材、废旧有色金属、废旧塑料等可回收汽车配件进行再利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龙岩市汇鑫报废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龙岩市上杭县工业园区三期; 联系人:罗建军 电话:136009846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83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7号1106房之A96房; 联系人:刘工 电话:1852032058 020-298432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一般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保措施、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等)得出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⑵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通过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主要敏感目标现场进行公告。 ⑶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②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③建设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公众参与章节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④公示说明: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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