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顺美苑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泡菜、酱菜、酸菜、萝卜各800t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局,环发[2006]28号)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2] 1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进行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青岛顺美苑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加工泡菜、酱菜、酸菜、萝卜各800t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潘家官庄村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工程概况:本项目利用厂区内已有建筑通过引进设备形成年加工泡菜、酱菜、酸菜、萝卜各800t的规模,厂区占地面积2100m2,建筑面积为1000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 ①扬尘 项目施工期采用设置围挡、洒水抑尘、遮盖等有效的防尘措施,同时要严格执行《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可以减小施工场地大气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②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建筑垃圾、建筑材料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装修工程阶段的设备噪声等。 施工单位应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减少对声环境和敏感目标的影响。 ③废水 项目在施工场地内设立临时防渗旱厕及化粪池,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排放。 ④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运送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废气;设备运行噪声;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 1、大气环境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气。拟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氨及硫化氢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2.83E-06mg/m3及6.91E-05mg/m3,最大落地浓度处距离为165m。占标率预测结果为0与0.69%,故拟建项目只要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拟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氨及硫化氢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极小。 2、噪声环境 项目建成营运后,主要产噪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防振、降噪处理。 3、水环境 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即墨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随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即墨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菜渣、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 根据分析,项目环境风险事故产生的几率很小,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安全措施及安全对策后,工程的事故对周围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属于食品加工项目,项目不涉及居民搬迁、占地补偿等问题。同时,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可行,环境污染风险较低,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的居民社区等保护目标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因此,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属于低风险。 三、环评工作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靠,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管理的前提下,能够满足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可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咨询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相关民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②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③您对本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具体意见。 (3)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青岛顺美苑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TEL:1301281766 环评单位: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TEL:1815325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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