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两叉河水电站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秀山县两叉河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秀山县两叉河水电站工程; 建设单位:秀山县恒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秀山县钟灵镇红沙村和凯堡村; 占地面积:本工程占地面积共计20.41亩,其中永久占地为林地、耕地和河滩地,面积7.16亩;临时占地为林地和河滩地,面积13.25亩。 工程概况:两叉河电站采用低坝无压引水式开发,属小Ⅴ等(二)型工程。设计引用流量为2.7m3/s,设计水头45.0m,电站装机容量为960KW(3×320K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364.32万kw.h,年利用小时3795h。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177.94万元。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重庆市秀山县恒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秀山县物流园区永康机电城1-6-6 项目联系人:覃老师 联系电话:18325140025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号27层2744号-2745号 邮 编:450046 联系人:李冰 联系电话:023-40406611 传真:023-40406611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阐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拟建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拟建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拟建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拟建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5、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在拟建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完成(报送审批前),还将进行第2次信息公示。第2次公示内容: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说明: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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