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28号)的要求,“永胜县母鸡河五级(原母鸡河二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环评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永胜县母鸡河五级(原母鸡河二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永胜县三河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仁和镇朝阳村境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工程任务:水力发电 项目概要:永胜县母鸡河五级(原母鸡河二级)水电站位于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仁和镇朝阳村境内,站址位于皮拉河上游千旦河和母鸡河交汇处以下1.8km,电站厂房距离永胜县公路里程50km,地理位置为东经100°56′37",北纬26°24′27"。 永胜县母鸡河五级(原母鸡河二级)水电站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运行有25余年。采用引水式开发,从皮拉河上游段(母鸡河)取水。设计装机容量1000kw(2×500kw),设计水头90m,设计引用流量1.6m3/s,设计年平均发电量494.4万kW.h。 2015年10月,丽江市水利局、财政局以丽水复[2015]29号<丽江市水利局、丽江市财政局关于永胜县母鸡河五级(原母鸡河二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同意电站进行改造。本次增效扩容改造主要内容如下:水轮机更新为HLA708A-WJ-58,发电机更新为SFW630-6/990,主变压器更新为S13-800/10,调速器更新为YWT-300微机调速器,升级变压器出线柜、PT柜,配置自动化系统,增加1台12t电动桥式起重机。新建副厂房,更换取水坝冲沙闸闸门及其启闭机,对压力管道伸缩节盘根填料进行更换,并对管道进行整体除锈及防腐处理。对部分引水渠道进行加固处理,并对3道闸门及其启闭机进行更换。对前池原进水室边墙顶部加高0.95m钢筋砼,并对进水闸和冲沙闸闸门及其启闭机进行更换。改造后电站装机容量为1260kw(2×630kw),设计引用流量1.6m3/s,设计水头90m,设计年发电量762万kw.h。本次改造工程总投资为414.21万元。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生态影响评价结论 (1)对植被、植物的影响 本项目在电站原有用地内进行改造,不新增占地,不影响土地利用格局。工程建设对区域内的植被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很小。电站建设造成了部分野生植物数量减少,但因受影响植物分布范围广,这些植物在区域内多是常见种,广布种,因此电站建设对当地植物种类和区系组成影响较小。 (2)对陆生脊椎动物的影响 施工期间,由于施工人员进驻以及施工带来的生境破坏,对两栖、爬行动物、鸟类、哺乳动物产生了干扰影响。多数野生动物有趋避的本能,因此大部分个体在其生境遭到破坏之前已经转移到其他适宜的生境。且受影响动物都为常见种,广布种,无珍稀保护物种。随着施工结束,人为干扰减少,生境将逐渐恢复,区域内动物活动亦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电站建设及运营对两栖、爬行动物、鸟类、哺乳动物的整体影响较小。 (3)对鱼类的影响 项目所在的母鸡河没有长距离洄游性鱼类,也没有发现集中的鱼类“三场”分布,电站的建设对鱼类的阻隔影响较小。电站运行后母鸡河下放0.19m3/s的生态用水至河道内,保障了下游鱼类的生境。因此,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本工程的建设对鱼类的影响不大。 (4)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本次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在原有占地范围内进行,不新增占地,不影响土地利用格局,对当地人民的生产生活影响很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拌系统冲洗废水、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在施工区设1个沉淀池,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后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施工过程,不外排。因此不会对母鸡河水质造成影响。 (2)运行期 电站运行期间造成母鸡河拦河坝以下至电站厂房处约1773m的河段减水,由于电站减水河段内无工业、人畜饮水需求,在考虑母鸡河下放0.19m3/s生态流量前提下,可在一定程度上减缓减水河段的水文情势。因此电站建设不会对水资源利用产生不利影响。 运行期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机修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分离后清液回用于绿化,浮油收集于废机油收集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运营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石方的开挖,水泥、砂石料的运输装卸,以及车辆运行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扬尘。土石方开挖采用湿法作业,降低作业点粉尘浓度。 施工期配备洒水人员,对施工场地和弃渣场适时洒水降尘,大风天气增加洒水次数,并对受粉尘影响严重的施工人员采取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在运输粉状物料时采取密封运输方式,防止沿途洒落造成二次污染。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运行期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无影响。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车辆运输、施工开挖、钻孔、混凝土搅拌等施工过程。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居民点,夜间不施工,对受噪声影响大的施工人员要求配戴防噪耳塞和耳罩。噪声经植物吸收和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行期 运行期噪声源主要是发电机组设备。加强设备机械管理维修,避免电站机械不正常运转产生突发噪声。加强厂区绿化,种植当地物种,并注重树灌草有机结合。电站运行期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淤沙、建筑垃圾、淘汰生产设备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淤沙、建筑垃圾依托母鸡河一级电站弃渣场进行堆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淘汰的生产设备委托原生产设备厂家回收,机电设备内的机油收集于铁制油桶内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于施肥,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运行期 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和机修废油。生活区设置垃圾收集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回收可利用废物后,不可回收部分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于施肥,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废机油收集于废机油收集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建立废机油台帐,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污染防治措施 保护对象 | | | | | | | 1、严禁超计划占地; 2、加强植被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在施工区设置宣传警示牌; 3、对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 | | | 1、加强电站职工管理,禁止乱砍滥伐,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特别是鱼类; 2严格控制火种使用; 3、建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奖励惩罚制度,加强植被恢复力度; 4、按坝址多年平均流量的10%下泄生态流量,母鸡河取水坝下放不小于0.19 m3/ s的生态流量。 | | | | | 施工区设一个沉淀池,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养护、抑尘洒水等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工序,不外排。 | | | 1、生活区建设1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周边厂区绿化,不外排; 2、机修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清液回用于厂区绿化,浮油收集于废机油收集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建立废机油台帐,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 3、在母鸡河取水坝上埋设直径30cm的钢管,管顶低于溢流坝30cm,泄水管不设控制设施,保证母鸡河下泄0.19m3/s的生态流量。 | | | | | 1、土石方开挖采用湿法作业; 2、实行道路、施工场地区的定时洒水制度; 3、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4、运输车辆封闭运输。 | | | 选用清洁能源,如:电能,限制煤炭、木柴等的使用,从而减少SO2、NOX等污染物的产生 | | | | |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 2、施工人员佩戴耳塞等个人防护措施。 | | | 1、加强设备机械管理维修,避免电站机械不正常运转产生突发噪声; 2加强厂区绿化,种植当地物种,并注重树灌草有机结合。 | | | | | 1、施工期不设弃渣场,淤沙、建筑垃圾依托母鸡河一级电站弃渣场进行堆放; 2、施工区、生活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分拣回收可利用部分后,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委托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3、拆除的机电设备由厂家回收,机电设备内的机油用铁制油桶收集后回用。 | | | | 1、生活区设置垃圾收集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后,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委托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2、废机油收集于废机油收集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建立废机油台帐,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 | | | 1、引水建筑物施工扰动区域在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恢复植被,采取灌、草、爬藤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防治。在引水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在雨天和大风天气下对开挖土石方采用土工布临时覆盖。 2、施工期对施工场地区堆放的施工材料采用土工布进行临时覆盖。 | | |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永胜县母鸡河五级(原母鸡河二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不涉及世界自然遗产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电站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电站建设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根据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工程建设带来的主要不利影响为施工期“三废”及噪声的排放对评价区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运行期将造成减水河段的水文情势发生变化。本报告书针对各环境要素提出了减轻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及投资,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的各种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能够达到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从环境影响的角度综合分析后,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对评价单位关于“永胜县母鸡河五级(原母鸡河二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2、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3、公众对本项目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发送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评机构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建设单位、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20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七、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 | | | | | | | | | | | | | 15887805250 287664013@qq.com |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可从本网站直接下载或按照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地址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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