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实业食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春一汽实业食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工程内容及规模: 长春一汽实业食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农安县华家镇,投在300万元在原厂内进行改扩建,其中环保投资为261.6万元。 本次扩建不改变现有屠宰工艺,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现有屠宰生产线可实现日最高屠宰生猪量450头,可满足年屠宰生猪15万头需要,不新增占地,屠宰设备全部利旧,不购置新屠宰设备;将现有办公楼一层改造为熟食加工车间,购置熟食加工设备建设规模为年加工熟食180t(日加工熟食约0.5t)项目。本次改扩建,不改变饲料油生产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熟食生产线一条,新改扩建现有污染防治措施,使其配套改扩建后全厂的生产能力。 二、主要环境影响 本工程的建设将会产生燃气锅炉烟气;污水站、污水储池及待宰圈产生的恶臭气体;食堂油烟;焚烧炉烟气等废气影响;生产及生活中产生的废水影响;设备运行的噪声影响,以及各类固体废物堆存处置的环境影响,但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可以得到减轻,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长远看,本项目的建设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主要是以正面为主,建设单位只要实施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大的影响,项目产生的各种负面影响基本可为环境所接受。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防范措施可以做到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其综合效益较为显著;周围公众对项目建设也较为支持。 拟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产生的污染物强化末端治理,只要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新建项目在“三废”达标排放,则在本评价区域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该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 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长春一汽实业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353262128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工 联系电话:043185161277 公告起止时间 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16日 长春一汽实业食品有限公司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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