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钢结构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湖南泓孜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湘潭天易示范区湘潭柏屹自主创新园-湘潭动力配件产业园。详见附图1。 总用地面积:4965m2。 总建筑面积:4965m2。 项目投资:2000万元。 其中环境保护投入为:37万元。 劳动定员:10人。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单班8小时制。 二、项目建设合理性 根据《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湘潭市的总体发展策略为“两型驱动、开放带动、强工富市、科学发展”。即按照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总体要求,以统筹城乡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空间布局、基础设施等为重点,科学谋划湘潭市未来的综合发展,合理布局湘潭市“两型”社会示范建设,全面实现湘潭市城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规划湘潭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为“一心五区、两轴两通道”,其中湘潭县城易俗河位于两轴中的“南北重点升轴”,集群发展现代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等特色产业。湘潭县城(易俗河组团)定位为湘潭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创新服务基地、生态工业新区。 本项目所在集中产业园定位湘潭天易示范区创新服务基地,重点引进和集聚以高端生产服务业为龙头,以装备制造、机械加工、轨道交通配件、通用航空配件为主的产业,发展制造业研发中心、总部经济中心,集聚科技人才,促进资源共享。对照以上产业,本项目属于其中的机械加工业,因此本项目符合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 三、环境质量现状 环评收集了:湖南华弘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所在产业园区湘潭柏屹自主创新园--湘潭动力配件产业园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对湘江纳污江段现状监测数据。 收集的数据及现场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湘江断面水质质量、项目场地周边的声环境质量良好。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拟建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生产线设备安装调试和简单装修,不涉及土建施工,对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 根据预测,VOCS正常排放时,最大浓度落地点位于下风向297m,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分别为0.005512mg/m3,浓度远远小于质量标准限值,占标率分别为0.92%,对各关心点的浓度贡献值较小。TSP最大浓度落地点位于下风向100m,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为0.004297 mg/m3,占标率为0.48%。 VOCS非正常排放时,最大浓度落地点位于下风向297m,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分别为0.0371mg/m3,占标率分别为6.2%,贡献值明显增加,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显著增大。因此应杜绝非正常排放的发生。 本项目排放废气对环保目标所在地空气质量的贡献值小,影响较小,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成分简单,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输送至湘潭县污水处理厂处达标后排至湘江。废水排放量为0.425m3/d(127.5 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再依托湘潭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纳污水体湘江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生产车间离最近厂界距离20m,根据预测可知,项目运营时,各设备在最近厂界噪声贡献值叠加后为64.29dB(A),以上预测是出于不利条件,在考虑车间墙体的隔声效果8dB(A)时,各设备在最近厂界噪声贡献值为56.29dB(A),且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最近居民点距离厂界为180m,距离生产车间200m。由上表分析可知,各设备噪声在最近居民点处噪声贡献值叠加后为44.44dB(A),经过叠加现状最大昼间噪声值51.2 dB(A)后,最近居民点处噪声预测值为53.43dB(A)。项目夜间不生产,昼间产生的噪声通过距离自然衰减后,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功能区3类标准要求,则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对最近民居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废钢屑主要来自机加工过程,外卖给物资公司。机械设备使用的液压油使用一定时间后,需要更换,产生废液压油;更换周期一般为半年一次,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润滑油使用过程以消耗为主,不需要更换,无废润滑油产生。喷漆废气处理过程中,用到活性炭进行吸附,使用一段时间后,会产生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编号:HW49 900-039-49)由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本项目废包装桶集中收集后由各供应商回收处理。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化学品最大储存量和使用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是废气的非正常排放、危险化学品的泄漏风险。通过加强管理、设置围堰等风险防范措施后,风险可以接受。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序号 | | | | | | | | | | | | | | | | 喷漆废气:房间密闭+负压抽风+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排放 | | | | | | | | | | | 分类储存分类处理,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计 | | | | | (1)项目筹建、施工过程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控制设备制造质量、按规范安装检查、制定运行方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应急预案。 (2)非正常排放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日常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及时保养与维修,杜绝违规操作。 (3)物料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且储存区设置围堰。 | | | |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在落实各项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排放的各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可控。经货币化核算,本项目的经济收益大于经济损失。在落实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保投入到位、切实执行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的情况下,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厂址附近或项目影响区域内有关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关心拟建项目的其他有关人员。主要事项:(1)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和原因?(2)您认为工程建设可能存在的主要不利影响还有什么?(3)在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方面,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时间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E-mail)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临武县金江镇滴水带石墨矿有限公司临武县金江镇滴水带石墨矿有限公司湖南泓孜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13974842528 通讯地址:湘潭天易示范区湘潭柏屹自主创新园-湘潭动力配件产业园。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7月22日。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评单位已经完成环评报告简本,若有需要,可以通过联系方式向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报告简本。 湖南泓孜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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