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天津马赫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80套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项目位于天津宝坻经节能环保工业区天祥路东侧(N 39°45'5.32" ,E 117°15'46.17"),项目占地面积29324m2,总投资6300万元,该企业《新建年产80套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项目》报告表由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于2013年编制完成,并于2013年8月获得天津市宝坻区环保局批复。该企业建成后,生产规模、工作制度、劳动定员等与环评阶段没有发生变化,因实际生产需要产品增加了焊接、喷砂、喷漆工艺,并相应增加了该工艺的环保治理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施行)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属于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80套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其中包括50套上辅机系统,20套小料自动配料系统,10套除尘及废气处理系统,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料(钢型材、钢管、铝型材等)—切割—加工成型—焊接—喷砂—喷漆—组装—检验—产品出厂。 二、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污染因素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间二焊接工段产生的焊接烟尘、喷砂抛丸工段产生的抛丸废气及喷漆房喷漆、晾干工段产生的二甲苯、VOCs。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过滤棉、漆渣、废油漆桶、抛丸机及焊机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等。 4、噪声:本工程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有锯床、切割机、车床、铣床、刨床、 焊机、风机等,设备声源值在68~85dB(A)之间。 三、污染物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全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2m3/d、1560m3/a,由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间二焊接工段产生的焊接烟尘、喷砂抛丸工段产生的抛丸废气及喷漆房喷漆、晾干工段产生的二甲苯、VOCs。 (1)焊接烟尘 ①有组织排放烟尘 本项目焊接烟尘配套一套中央焊接烟尘净化系统,采用10条360度可旋转可固定的阿尔法臂式集气管收集10台焊机产生的烟尘,集气效率按85%除尘效率按99%计,焊接烟尘经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经核算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处理后排放浓度为 0.04mg/m3,排放速率为0.0008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②无组织排放烟尘 项目运营过程中,焊接工段约有15%的焊接烟尘未经集气系统收集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核算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014kg/h(0.0029t/a)。经预测四周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关于颗粒物的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 (2)抛丸废气 本项目抛丸机配套一套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按99%计。经计算抛丸废气排放浓度为0.15mg/m3,排放速率为0.0016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3)喷漆工段废气 喷漆工段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漆雾和有机溶剂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甲苯和VOCs。自然晾干工序也在喷漆房进行,自然晾干废气与喷漆废气一同处理。采用1套“负压吸风+无泵水幕(或纤维棉)+干式过滤+低温等离子UV光解一体机”处理系统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 本项目有机废气经处理后二甲苯和VOCs排放浓度分别为为0.24 mg/ m3,1.81 mg/ 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1kg/h,0.08 kg/h,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类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3、噪声:本工程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有锯床、切割机、车床、铣床、刨床、 焊机、风机等,生产噪声经过减振、隔声措施治理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15t/a、焊接废料0.2t/a,抛丸除尘灰0.14t/a,废切削液6kg/a、废润滑油20kg/a、废纤维棉60kg/a、漆渣300kg/a、废油漆桶0.18t/a、生活垃圾11.5t/a。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过滤棉、漆渣属危险废物,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接收处置;废油漆桶按危险废物暂存管理,由供应厂家定期回收;抛丸机及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四、公示期限及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环保问题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马赫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瞿工 电话:15699756080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 金水区北三环中建大厦B座1906室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371-86528828 天津马赫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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