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25镇安铁厂至茅坪(陕鄂界)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告 (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S525镇安铁厂至茅坪(陕鄂界)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长安大学编制完成,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S525镇安铁厂至茅坪(陕鄂界)公路改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镇安县铁厂镇,与G345相接,向南经安泰村、银坪村,高峰镇,西口回族镇、茅坪回族镇,止于湖北关,路线全长46.337公里。本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4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8.5米,高峰过境新建段路基宽度 10 米,部分地形复杂的越岭段路段采用设计速度 3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7.5 米,项目估算总金额 45922.22 万元,平均每公里991.05万元。本项目建设期为2018-2019年,工期1年。 二、项目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及减缓对策、措施 项目在施工中将产生如工程占地、地表植被损失、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废水废料污染、汽车运行噪声和尾气等影响。施工期采取加强施工管理、减小植被破坏、实施防护绿化工程、合理运用挖方量的设置作为项目弃土消化等措施控制施工生态影响;通过合理设置施工场地位置,采取场地洒水、运输散料车辆加盖蓬布、拌和设备密封等措施降低大气污染;要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后由当地卫生部门清运处理;采用低噪设备、临时降噪、隔声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以减小噪声对临近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主要是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影响。对预测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降速或隔声窗降噪措施,减少工程营运期交通噪声影响。营运期加强绿化维护,公路沿线产生的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运等。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建设与营运对评价范围内环境的负面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在采取相应的保护和恢复措施的前提下,可以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并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四、报告书公示稿查阅方式及时限,以及补充信息的索取方式和时限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存放于镇安县交通运输局、长安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以供查阅,并在三秦都市报进行了报纸公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1)对修建该公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2)对该公路的选线、走向的态度;(3)公路建设对当地经济和所在地居民从事行业的影响;(4)公路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和农业生产影响;(5)对环境影响的意见及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者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 评价单位将于本公告发布10天以后在项目沿线广泛征集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8日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镇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镇安县南新街12号 联系电话:0914-5325661 联系人:熊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安大学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长安大学本部北院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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