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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石景冲铅锌银矿选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茶山镇人民政府拟投资2412.79万元,在醴陵市茶山镇(原栗山坝镇)上湖村石景冲,实施醴陵市石景冲铅锌银矿选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治理内容为厂区现存约520t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渣的处置,待拆除的废弃厂区1926m2,其中建筑面积724 m2;厂区砷超标的污染土壤,面积1926 m2,厚度0.5m;河道淤积区尾砂,面积10035 m2,尾砂总量44690 m3,属于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河道底部污染土壤,总量10125m3;水库至铁河段生态破坏河道362m。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备冲洗水、初期雨水;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恶臭、机械设备尾气;噪声主要来施工设备等;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水处理污泥。均按照环保要求做到规范处理、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在治理工程后,受重金属污染的区域土壤、尾砂、底泥环境将得到极大地改善,保证了区域地表水水质,减少了重金属湘江的总量,有利于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 三、查阅方式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该项目影响报告书内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方式 可能受影响的个人、团体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填写公参调查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茶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程建中 联系电话:13907415056 2、评价单位: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2228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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