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雨水收集回用及雨污分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雨水收集回用及雨污分流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的主要目的为通过对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分析,以及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评价,使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项目的建设情况,并以此获取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雨水收集回用及雨污分流项目 建设地点:潍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1100万元,占地面积21205.6m2(不包括雨水收集管网占地面积)。项目新建雨水收集工程、雨水处理系统、雨污分流工程及附属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施工期: 项目已于2017 年2月开始施工,目前已完成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预计2017年12月投产使用,因此本次评价不涉及施工期。 营运期: 1. 废水 项目使用的一体化全自动净水设备需要每天反洗清除污泥,反洗产生含污泥的废水排入污泥池,经板框式污泥压滤机压滤,污泥压滤废水排入潍坊特钢集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借调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发电厂供水车间3人,产生的生活污水不计入本项目。 2.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提升泵、智能一体化全自动净水设备、管道混合器、污泥压滤系统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约在60dB(A)~85dB(A)之间。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 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污泥压滤时产生的废滤布、污泥,一体化全自动净水器砂滤层产生的废滤料,均属于一般固废。 废滤布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运送至潍坊特钢集团烧结机焚烧;含水污泥运至依托的潍坊特钢集团污水处理厂污泥存放间进行干化,污泥干化至含水率<50%后运送至潍坊特钢集团烧结机焚烧;废滤料代替河沙用于水泥厂原料。 项目固废分类妥善处置,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次项目符合潍坊市的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了相关措施后,建设项目在环保方面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项目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您对项目选址的意见;您对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满意程度和您的建议;工程运行后对周围环境有否影响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意见和建议与环保部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 六、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经理 联系方式:15095255066 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电话:185619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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