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木采油厂木头油田前48区块243口井 2018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木采油厂木头油田前48区块243口井2018年产能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新木采油厂拟在前48区块布属243口井,设计平均单井日产油0.7t/d,建产能3.88×104t。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①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资料收集,筛选评价重点,确定各单项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制定工作方案;②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并进行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环境影响评价;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编制、汇总各评价专题内容,给出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油田公公司新木采油厂 联 系 人:黄坤伟 联系电话:0438-6258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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