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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三亚学院路北段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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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n0923 发表于 2017-7-19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亚学院路北段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三亚学院路北段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三亚学院路北段升级改造项目属于三亚市吉阳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三亚市市政路网系统的组成部分,项目实施符合三亚城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布局的总体规划。
该项目建设包含两个路段:A段(K0+000~K2+283.918)起点于三亚学院南丁桥处,终点至荔枝沟高速路口及神笔路转盘处,长约2283.918米,宽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B段(K2+283.918~K4+094.621)起点于荔枝沟高速路口及神笔路转盘处,终点至学院路终点,即与县道X820平交口处,长约1810.703米,宽3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行车速度均为50km/h,道路总面积约149299.216m2。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9384.87万元。建设工期初步安排为18个月,计划2017年06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底建成通车。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项目施工期,拆迁,土石方填挖,水泥、石灰、沙石等的装卸,运输过程等有大量尘埃散逸到周围环境空气中;同时,道路施工时粉状物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等都会引起扬尘污染。运送施工材料、设施的车辆,内燃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的运行时排放出的污染物将对空气造成污染。评价建议施工期间对水泥、砂、石灰等易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配备洒水车,对沿线施工便道和进出堆场的道路经常洒水。拆迁施工前,工地周围设置围挡、定期洒水、及时清运垃圾渣土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粉尘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和车辆行驶扬尘。营运期主要采取的措施为在公路两侧种植多层次的绿化林带,并选用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吸附能力强的树种,以期达到吸附净化汽车尾气、扬尘的作用。根据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显示,运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时泥土、泥浆散落、漏油等会造成水体局部污染。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对施工区附近的地表水体有轻微的影响。评价建议桥梁施工时,在桥梁施工区设置泥浆沉淀池,澄清泥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是路面径流,径流中主要污染物来源为过往车辆滴洒或泄漏的石油类。暴雨径流是运营期产生的非经常性污染。项目应在道路两侧设边沟和集水槽,避免对区域水环境造成污染。
3、声环境
在公路施工期间,作业机械类型较多,如打桩机、钻孔机械、振动泵、推土机、压路机、装卸机和平地机等,这些噪声源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间,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并做好施工机械的日常维护;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场界和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在运输路线穿镇过村时,做到减速慢行和禁止鸣笛;在施工机械上采取消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不对村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尽可能选在白天施工。
公路营运后,公路行驶车辆产生的噪声,将对沿线一定范围内居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产生一定影响。项目设置隔声措施、营建绿化防声林带,调整临路一侧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因此项目营运期对沿线各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4、生态环境
在施工期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表现在毁损植被、引起水土流失、改变土地利用方式、破坏附近动物的原有生境、造成景观破坏等。
对施工期间的临时占地,应将原有地表层耕作的熟土推至临时表土堆场,待施工完毕后,再恢复原有表层,以利以后耕作。对沿线桥梁、涵洞施工时,施工弃渣及弃土应运到指定地点。营运期加强绿化和水土保持措施,对施工造成的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或复垦。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筑路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筑路垃圾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送至垃圾回收站集中处理。
道路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过往车辆散落的杂物,应加强路面的清洁卫生工作,减少对沿线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该项目建设,是支持国际旅游岛旅游模范城市建设的需要,对完善沿线相关路网以及周边地块的开发都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在施工期间与营运期间将不可避免地对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景观环境以及水土流失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在施工期、营运期认真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所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扎实做到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道路主体工程的“三同时”,该项目在施工、营运过程中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完全可以得到控制的,各项污染因子会控制在相应的标准限值之内。因此,只要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方面论证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项目路线选择、项目性质、建设内容、环境适宜性、环境风险及对自己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五、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价单位索取报告简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单位: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三亚市河东路182号
联系人:方经理
电话:18308957684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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