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火星饮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的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对富民县火星饮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富民县火星饮料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富民县火星饮料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富民工业园区东元生态食品加工园东兴路6号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南省核工业二O九地质大队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昆明聚益康食品有限公司厂房(本项目位于厂房1F的东南侧)用于“火星”牌果味饮料的生产,年加工食品饮料300t;项目厂房建筑面积510m2,项目主体工程为生产区,主要有调料间、调配间、灌装间、内包装间、外包装间;辅助工程为办公室、更衣室、检验室;储运工程为原料库房、内包装材料库房、外包装材料库房、成品仓库;公用工程包括供电、供水、能源、排水等;环保工程为固废收集装置等。项目主要原辅料为水、复合增稠剂、柠檬酸、柠檬酸钠、乳酸、食用香料、甜蜜素、苯甲酸钠、山梨酸钾、阿斯巴甜、安赛蜜、食用色素以及塑料包装袋、包装纸箱等,所需原辅料均从市场购买,通过汽车运输到项目内。项目用电由富民县电网提供,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蒸汽依托昆明聚益康食品有限公司蒸汽锅炉提供。 本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 | | (1)项目依托云南天之骄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雨污分流系统,云南天之骄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建立雨污分流系统,并建立污水处理站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雨污水处理收集系统完善并且运行流畅。 (2)项目员工均不在项目区内食宿,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以及员工生活废水经云南天之骄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污水排口排入项目外园区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大营河。根据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对云南天之骄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JCB2016271号检测报告,项目外排废水已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 (3)云南天之骄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已设置了污水总排口,并已设立明显标志。 (4)本项目严格按照昆明市政府有关“禁磷”、“禁白”的要求,项目内无使用含磷洗衣粉和含磷洗涤剂的现象。 | | (1)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原辅料溶解调配过程会产生一定量异味,通过冷热缸散发到调配灭菌间,调配灭菌间内正常运作时温度较高,除员工按时对机械进行检测外,无人员长期在设备前操作,异味通过通风扇排放。生产区域内环境空气无较大污染。 (2)项目设置了专人负责项目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1)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加装减震垫减少设备运行时产生较大的噪声及振动,产噪设备主要置于调配灭菌间和灌装冷却间内,通过墙体阻隔、基础减震减小噪声的影响。同时,项目设有专人负责管理生产设备,通过及时上油,按时检修等措施减少产噪设备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经测定,项目场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功能区标准。 | | (1)原辅料包装物主要为塑料编织袋,包装袋由项目内的人自行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 (2)项目员工均不在项目区内食宿,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放入垃圾桶收集,由员工自行收集清理到工业园区垃圾收集点,并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 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率为100%。 |
公示时间:2017年7月21日-2017年1月27日(不含节假日)。 附件:《富民县火星饮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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