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油/燃料油装车栈台装设油气回收装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原油/燃料油装车栈台装设油气回收装置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辽河路东段 工程概况: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79万元建设原油/燃料油装车栈台装设油气回收装置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结论 无废水产生。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油/燃料油装车系统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排放的油品装车挥发废气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 现有 15 支鹤管改造为密闭鹤管后,油品灌装过程中 VOC 基本全部通过气相管道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脱硫-冷凝-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 1 根15m 高排(P1)气筒排放。 排放浓度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950-2007)中表 1 油气排放质量浓度≤25g/m3,油气处理效率≥95%;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的要求(10kg/h)。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泵、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级约65dB(A)~80dB(A)。 采取措施后其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的 3 类标准。 因此不会对周围声环境构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固废主要是油气脱硫-冷凝-吸附系统定期更换的废脱硫剂和废活性炭。 均属于危险废物, 暂存于现有危废库,定期送往具鑫广绿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该固废暂存所应做好防渗漏等措施,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标准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三、环评工作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靠,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管理的前提下,能够满足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可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建设单位: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辽河路东段 联系人:马经理 TEL:13863933412 环评单位: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TEL:1856134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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