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聚益康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黄豆豆腐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的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对昆明聚益康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黄豆豆腐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聚益康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黄豆豆腐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昆明聚益康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富民工业园区东元生态食品加工园东兴路6号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南省核工业二0九地质大队 建设内容:昆明聚益康食品有限公司年年产3000吨内酯豆腐加 工区建筑面积为520㎡,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和锅炉房,并配套建设水膜除尘、碱法脱硫等设施。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3000吨内酯豆腐。项目锅炉房产生的水蒸汽主要提供项目区内生产需要加热的企业,目前水蒸汽主要提供给本项目生产使用,还提供给富民县火星饮料厂、昆明豪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使用。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污染因子 | | | 项目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项目废水主要生产废水(浸泡豆废水、滤浆废水、冲洗厂房废水、水膜除尘器废水)和办公生活废水。 项目废水依托云南天之骄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化粪池、污水处理站。项目锅炉房水膜除尘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循环使用,不外排;其余生产废废和办公生活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统一排入云南天之骄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经污水排口排入项目外园区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大营河。本次验收对项目沉淀池出口进行监测,根据检测报告的结果,项目沉淀池出口废水均达到GB/T3198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A等级标准。项目外排废水水质情况引用云南省核工业二0九地质大队对云南天之骄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检测报告JCB2016271号,根据检测报告的结果,项目废水经云南天之骄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均达到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标准A标准。 | |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汽车尾气、异味等。项目燃煤锅炉废气经过水膜除尘器和碱法脱硫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烟囱排放;由于车流量不大,同时国家对新出厂汽车废气排放废气排放有严格的限制标准,因此,项目汽车尾气的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加工车间各类设备用完之后及时清洗干净,防治异味的产生;对于项目生产产生的固废(豆渣、原料筛选废料)堆放在指定的位置,由赵家开每天清运,因此产生的异味通过空气的对流作用进行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根据检测报告结果,废气经过水膜除尘器和碱法脱硫装置进行除尘脱硫,均能达到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即:烟尘≤80mg/m3,SO2≤400mg/m3,NOx≤400mg/m3。 | | 项目主要产噪声源均置于独立设备房内,通过基础减震、墙体阻隔等进行隔声降噪措施处理。项目区内设立禁鸣标识,通过限制行车速度,禁鸣喇叭等措施,降低汽车运行对声环境的影响,同时项目通过规范化管理,禁止使用高噪声扩音设备促销等方式来控制噪声的源强,本次验收对项目厂界进行了噪声监测,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必须按照各自的环评提出措施并自建处理设施,根据检测报告结果,项目厂界噪声均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2类标准,即: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 | 项目在黄豆筛选、浸泡过程中产生的劣质豆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豆渣由赵家开养殖户每天清运,用于喂猪;杂质经垃圾桶收集后,员工清运至工业园区垃圾房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锅炉产生的煤渣、除尘沉渣和脱硫废渣等收集后外售王明亮用于制砖;项目职员均不在项目区食宿,员工产生办公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员工清运至工业园区垃圾房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率为100%。 |
三、公示时间 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 27日止(不含节假日)。 附件:《昆明聚益康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黄豆豆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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