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铸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鲁环评函[2012]138号文)等的相关要求,青岛立准金属有限公司精密铸造项目进行公示,目的是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青岛立准金属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精密铸造项目 建设地点:胶州市九龙镇九城路以西 项目基本情况:青岛立准金属有限公司位于胶州市九龙镇,投资5000万元建设精密铸造项目。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年生产2600吨,已于2004年投产。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结论 (1)本项目清砂、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过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2排放,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3.5kg/h)。 组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1排放。根据现状监测数据,监测期间各工序正常运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10kg/h、120mg/m3)。 烧结炉产生的燃气废气由15m排气筒P3-P10排放。根据现状监测数据,烧结炉颗粒物、SO2未检出,NOx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10mg/m3、50mg/m3、100mg/m3)。 除砂钝化工序产生的氟化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净化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根据现状监测数据,排气筒中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9mg/m3、0.15kg/h)。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氟化物、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相关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排放的污染物较少,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厂区周边市政管网完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胶州湾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洗废水、喷淋塔废液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 。项目所产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所有设备置于室内,所有设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经隔音及距离衰减后,经监测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类标准要求,对周围敏感目标和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对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或外卖给相关厂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鑫广绿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 (5)环境风险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识别可知,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6)社会稳定性分析 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隐患在可控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 3环评工作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靠,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管理的前提下,能够满足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可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咨询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相关民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②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③您对本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具体意见。 (3)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青岛立准金属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经理,TEL:1346585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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