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灰太狼_X54Xv 于 2017-7-26 17:49 编辑
1、 项目名称:昆明市精神病院搬迁项目 2、 建设单位:昆明市精神病院 3、 环评单位:云南新世纪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4、 监测单位: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 5、 验收审批部门:昆明市五华区环保局 6、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54000.0m2,建筑占地面积6783.83m2,新建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综合楼、食堂、锅炉房、门房、医疗垃圾房、连廊等,病床数500张。 7、 主要监测结论:污水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出水一级A标准。燃油锅炉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油锅炉排放标准,由8米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制值要求。项目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总量控制均已达到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各环保设施均正常稳定运行。 8、公示时间:2017年7月26日~2017年7月30日 9、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 E-mail:517034876@qq.com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昆师路2号(昆明学院内艺术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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