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仁济医院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丽江仁济医院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丽江仁济医院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丽江市古城区长水路3-5号 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医院占地2625平方米,医院总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绿化面积150平方米,拟设置医院的诊疗科目有:内科、妇科、产科、骨科(含四肢骨科专业、脊柱骨科专业、骨病、风湿专业),外科(含泌尿外科、手外科)、小儿骨科、中医骨伤科、康复体检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共12个科目。 二、环境影响及处理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汽车尾气、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恶臭、食堂油烟、备用发电机废气等。 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在地表种植绿化草坪;停车场附近进行大面积绿化;及时清运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和垃圾收集桶垃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抽排,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及生活废水,项目拟投资建设日处理量为100m3/d的污水处理系统。项目生活污水中的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医疗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再经项目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5)中B等级标准后可依托祥和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丽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对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区内的噪声设备都建在室内,经房屋隔声和距离衰减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外界声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医院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医疗废物收集后委托丽江市齐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殡仪馆进行处置及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丽江市齐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为市环保局批准的具有专业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机构。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就地高温蒸汽消毒。化验室等产生的废液也要作为危险废物处理。 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以及医疗区化粪池污泥,经重力浓缩后,加入石灰进行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规划,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采取了相应环保措施后施工期和运营期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较低,通过治理能实现达标排放,能实现环境效益三者统一。本项目营运后,不会增加当地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噪声环境的污染负荷,通过医院进行绿化,生态恢复措施能有效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状况。 只要建设单位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切实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杜绝事故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项目区附近居民、环保专家、政府工作人员等,征求的意见和建议仅针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以写信、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单位: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工 电话:0888-5159885 邮箱:550638724@qq.com 2、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丽江仁济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上官晓婵 联系地点:丽江市古城区长水路3—6号 联系电话:13988890804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如果需要对本项目开发建设及环境影响情况进行更多的了解以及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式时间于2017年7月31日起),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 [注]:请大家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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