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殡仪馆火化及冷藏车间环保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佛山市殡仪馆火化及冷藏车间环保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殡仪馆火化及冷藏车间环保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概况:佛山市殡仪馆位于佛山市张槎镇五峰公园侧,现占地面积为422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800平方米。现拟对火化及冷藏车间环保改造,建成后,项目总占地面积46440平方米,设有火化间、焚化间、告别厅、骨灰楼等,项目最高年服务能力为可火化遗体6000具。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粉尘污染,施工机械废气污染,装修期间废气;施工机械及进出车辆噪声;建筑及生活垃圾。 营运期:主要为生活污水、厨房含油废水、遗体清洗废水、地下停车库冲洗水;火化机废气、焚化炉废气、机动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厨房油烟;机电设备噪声、机动车噪声以及人群活动噪声等;生活垃圾、污水站产生的污泥、焚烧产生的灰渣、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火化机定期更换下的废弃活性炭。 三、项目主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2)对现场和主要运输路线洒水碾压,防止扬尘和粉尘;选择环保油漆。(3)严格遵守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在居民休息时间(尤其是在午休、夜间睡眠时间)不得进行产生高噪声的施工;(4)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不具毒性,应尽可能利用或倾倒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营运期:(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遗体清洗废水一起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一起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产生的恶臭气体较少,呈无组织排放;火化机废气经自带废气处理系统处理(拟为“二次燃烧+脱硫+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触媒反应”);焚化炉废气经自带废气处理系统处理(拟为“二次燃烧+脱硫+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触媒反应”);厨房油烟经高效净化油烟机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经风井引至地面首层排放。(3)选用低噪声设备,完善机电设备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综合处理;机动车和人群加强管理。(4)生活垃圾、灰渣、除尘灰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泥和废弃活性炭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初步结论 建设单位应落实相关环保处理措施,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负责维护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搞好防范和预防措施,保证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1)公众对建设项目内容和排污情况了解程度;(2)公众对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认识;(3)公众对建设项目最关心的环境问题;(4)公众对建设项目在环保方面的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殡仪馆 联系人:莫馆长 电话:13929900114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二路圣安街7号 环评机构: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3194704 佛山市殡仪馆 201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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