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吉林剑豪广告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大学承担了吉林剑豪广告工程有限公司LED显示屏及标识标牌生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简介:
吉林剑豪广告工程有限公司LED显示屏及标识标牌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隆开工业园区隆兴路,项目东侧为中凯标识公司;南侧为博展电力公司用地;西侧为空地;北侧为隆兴路,路对面为众兴建材。距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北侧240m后张家屯。本本项目生产LED显示屏和标识标牌,主要为有机玻璃(亚克力)标识、白钢标识、铝合金标识、3M灯箱布、中空板标识、LED荧光板、LED显示屏。年生产1万m2LED显示屏和2.5万m2标识标牌。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2)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4)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环境影响预测;(6)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7)公众参与调查;(8)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
(1)概述、总则(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8)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被调查对象是有利于改善当地医疗条件?(2)被调查对象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被调查对象对项目的了解程度?(4)被调查对象对本工程所持的态度等?(5)关心本项目哪些方面?(6)被调查对象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17年6月24日起。公众也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本报告编制过程中会充分重视。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剑豪广告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隆开工业园区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请通过Email索取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大学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 编:130026
联 系 人:王老师
Email: [url=]26527326@qq.com[/url]
七、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农安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431—8336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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