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论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型机械配件制造成型及加工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3%。
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该项目职工人数50人,公司内不设住宿、食堂,每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
项目选址:本项目位于青岛市黄岛区隐珠镇世纪大道与康庭街交汇处。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轧辊成型车间、加工车间、办公楼及相关辅助设施,年产轧辊件1000支。
给水:由市政自来水公司供给。其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年生活用水量约为750t/a。
排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项目北侧风河,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青岛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供电:由市政供电公司统一提供,项目年用电量250万度。
供热:模具烘干机燃料为轻柴油,加热炉采用电加热。
(二)选址可行性
该项目位于青岛市黄岛区隐珠镇世纪大道与康庭街交汇处。根据土地使用的有关证明,项目用地性质属工业用地,符合黄岛区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周围主要为工业区,四周基础设施完善,周边无省级或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此本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三)产业政策
该项目属于“C3130黑色金属铸造”行业的新建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规定内容的范围,属于允许类,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建设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故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项目位于青岛市黄岛区隐珠镇世纪大道与康庭街交汇处,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水环境、声环境总体良好,生态环境处于良性循环。
(五)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该项目租赁使用青岛市黄岛区世纪大道南康庭街东部厂房进行生产进行生产,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影响不再分析。
(六)营运期的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模具烘干机燃烧轻柴油产生的SO2、NOX、烟尘及电加热炉产生的烟尘。
项目SO2、NOX、烟尘的产生量分别为0.027t/a、0.15t/a、0.0106t/a。根据企业提供的烟气治理方案,项目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进行脱硝,脱硝效率30%,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废气SO2、烟尘、NOX的排放量分别为0.027t/a、0.0106t/a、0.105t/a,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
项目电加热炉熔炼烟尘产生量为0.678t/a,产生速率为0.283kg/h,根据经验公式得无组织排放浓度为4.49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染污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烟尘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运营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青岛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该项目废水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该项目运营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统一堆存放于有盖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至城市垃圾场处理;生产垃圾中加工工艺产生的废铁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环节;废机油、废润滑油、废磨削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如:车床、钻床和磨床等,本项目机器设备较少,当设备正常运转时,根据类比分析预计车间内混响噪声达到70-75dB(A),车间外环境噪声达到55-58dB(A)。该项目合理布置噪声源,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等防噪设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采取上述措施后,该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5、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的主要风险源是电加热炉和烘干机燃料的防火,在生产、使用和贮存的过程中,仓库和生产车间要做好防火措施,完善操作规程,严禁车间操作人员携带打火机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对各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同时提高操作技能,防止生产系统因异常失控而导致的事故发生。企业只要落实火灾的防范措施,该项目生产期间不会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6、项目三同时验收表
项目三同时验收情况见表18。
表18 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 | | | | |
| | |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规定 |
| | |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
| | | | |
| |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 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青岛海清污水处理厂处理 | COD≤60mg/L BOD5≤20mg/L SS≤20mg/L NH3-Nmg/L |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 | | SO2≤50mg/m3 NOX≤100mg/m3 烟尘≤10mg/m3 | |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 |
| | | | 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
7、项目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区域规划,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经分析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周围环境质量等级,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加强生产管理,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达到要求的防治效果。
2、要求切实落实各种降噪措施,降低该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该项目的建设应重视建立先进的环保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机制,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和事故风险意识。
4、对原材料设立防范措施,规范操作,在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采取必要
的防毒、防火措施。制订事故发生应急预案,杜绝污染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