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江门市力能达电池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江门市力能达电池实业有限公司镍镉电池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力能达电池实业有限公司镍镉电池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江门市杜阮镇松岭工业区; 建设性质:改扩建项目; 建设内容:江门市力能达电池实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镍镉电池,现拟投资9000万元在厂内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产能从原有的年产镍氢电池1000万只的基础上增加镍镉电池200万只,并对厂内零配件车间和办公楼进行功能改造。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①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清洗废水、卷绕水喷淋废水和冷凝废水)。②废气: 镍镉电池配料、卷绕等粉尘废气、极片制造废气、裁片废气。③噪声:厂内裁片、卷绕、搅拌机等生产设备的运作噪声。④固体废物:钢壳边角料和包装垃圾、原料空桶、边角料、废电解液、含化学物质边角废料、废日光灯管、废机油、废电池、洗桶废水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的原料桶清洗废水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卷绕水喷淋废水和冷凝废水回用,不外排。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过厂内生物接触氧化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 废气: 配料废气通过滤芯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卷绕废气通过风机收集,并进行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正极极片制造废气,负极极片制造废气通过风机收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裁片废气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处理并采取加强管理、合理布局及墙体隔声、树木吸声等自然衰减后,项目区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固废:废电解液、含化学物质边角废料、废日光灯管、废机油、废电池、洗桶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钢壳边角料和包装垃圾、原料空桶、边角料外卖回收公司定期运走;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城市区域规划。在保证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逐项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因此,从环保的角度而言,江门市力能达电池实业有限公司镍镉电池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公示网站,另外,公众如有必要查阅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或查阅纸质版。 2、查阅期限:本公告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②本项目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请留下您的姓名、电话、地址等详细信息。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随后将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开展随机问卷调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江门市力能达电池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门市杜阮镇松岭工业区 联系人:梁生 电话:13702271763 2、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号 建设单位:江门市力能达电池实业有限公司 2017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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