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概要 广州市闪耀家具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平步大道西自编22号之2。中心点地理坐标:北纬(N)22°48′28.24″,东经(E)113°07′49.21″。项目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产品为座椅20万套/年。项目主要工艺为外购座椅布料和皮革进行剪裁缝纫、外购泡沫材料及木板架组装成座椅底座、外购金属材料进行精加工成椅子支架,再包装成成品。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间污染情况及应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已投产,处于营运期,因此不进行施工期的污染分析。 运营期: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A/O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项目附近内河涌,经4.1公里后,汇入天马河,基本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抛光打磨产生的粉尘以及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统一收集后再经旋流塔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中颗粒物的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贴棉工序产生的VOCs排放量较少,经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进行稀释扩散后能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高效静电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后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小型规模排放标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上述措施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不良影响。本项目通过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局设备,减振降噪,车间门窗隔声,设备房内设置消声、隔声措施后,再经一定距离的衰减后,各类设备噪声源强至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生活垃圾及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定期交给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交给相应的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胶水桶交供应商回收处理,污水处理污泥外拉运做农肥之用。本项目固体废物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影响评价单位: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可针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建设性的意见; (2)意见可以涉及项目是否可行、选址是否可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环境问题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口头意见:电话给环评单位联系人(提出意见人需要留下姓名、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 (2)书面意见:书面材料给环评单位联系人(提出意见人需要写明姓名、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可当面递送或邮递)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10个工作日. 2017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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