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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永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装载机组装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装载机组装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怀仁镇利民路北段路西侧 (4)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 9亩(折合约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项目投产后年产装载机150台。 (5)建设单位:商河县永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采取措施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抛丸粉尘、喷漆及烘干废气。 切割工序在生产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抛丸工序在抛丸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喷漆在水旋式喷漆室内进行,喷漆室产生的漆雾经一套水旋吸收+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烘干室采用电加热烘干,在密闭的烘干室内进行,烘干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切割机抛丸粉尘的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的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要求,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的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漆废水和生活污水,喷漆废水产生量较小,作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外送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废水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金乡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漆渣、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项目固废均能得到综合利用。 (4)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空压机、风机、水泵等,噪声级约为75~85dB(A),在采取了适当的噪声防治措施后,经基础减振和厂界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评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可查阅,期限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商河县永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怀仁镇工业园 联 系 人:周升国 联系电话:13964108518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 厂址周围村庄居民、厂址附近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工作人员 (2)主要事项 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起止时间 采用通信及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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