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和兴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兴隆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对福建和兴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兴隆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和兴隆碎石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和兴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3700万元 占地面积:33702 m2 建设地点: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一区 规 模:年破碎100万吨石料。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对施工现场和进出道路清扫和洒水,同时在施工场地出口设置浅水池,减少扬尘的产生量。 (2)安装冲洗车轮的装置,对离开工地的运输车轮进行冲洗。 (3)加强施工现场车辆管理。 (4)挖出的土方应妥善堆放并及时填方,同时注意堆料的保护。 (5)采用散料运输专用车辆运输容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临时存放时,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减少起尘量。 (6)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 2、废水:水环境保护措施 (1)使用商品混凝土,无搅拌废水。 (2)设备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抑尘洒水,不排放。 (3)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的租赁房中,生活污水由租赁房现有排水系统处理排放。 3、噪声:声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避免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考虑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如因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在夜间施工的,应在开工前三天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周围村民,以便取得谅解。 (2)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的高效运转。高噪声设备错开使用,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 (3)根据建设用地周围敏感目标的分布情况,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使机械设备噪声远离敏感目标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持均衡。 (4)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围障最好辅以吸声材料,以此达到降噪效果。 (5)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进度,尽可能缩短施工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有组织排放粉尘主要为厂房内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建设单位拟将破碎机统一布置于厂房东南侧,该粉尘统一经集气罩收集由1台引风机输送至脉冲布袋尘器除尘后经15m高的排气筒1#排放;振动筛统布置于厂房西侧中部,其粉尘统一经集气罩收集由1台引风机输送至脉冲布袋尘器除尘后由15m高的排气筒2#排放。运输过程产生的汽车扬尘拟采用洒水的方法防治,该措施广泛用于道路抑尘,是比较有效的。应准备专用洒水车辆或洒水设施,每天视天气情况对矿区道路进行洒水,特别是在干旱季节洒水抑尘。定期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以减少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同时,加强对行驶车辆管理,车辆必须采用专用的密闭车辆运输,限制厂区车速,车速在10km/h以下。堆场扬尘应采用喷水的方法降尘,项目堆料场设一套自动旋转喷雾洒水装置进行洒水防尘。 其他措施: A厂界四周设1套自动喷雾洒水装置进行全厂洒水防尘; B厂区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台,对出厂车辆进行冲洗; C建设单位需制定生产的严格操作规程,加强管理,健全文明生产制度并落实,尽可能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 D员工个体防护采用防尘口罩、防尘风罩、防尘帽等; E加强厂区周边绿化,厂界建设3米高的围墙,并应当种植常年青阔叶林木,并采用高低结合。 F对堆场周围设置必要的围挡、摭盖 根据大气影响预测分析结果表明,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厂界外最大浓度值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粉尘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治理措施可行 2、废水:项目场地洒水除尘过程控制洒水量,禁止产生地表径流,如此项目降尘用水全部由场地土壤吸收和蒸发,没用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九龙江口招银海域。项目废水水质简单,根据类比资料,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水质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治理措施可行。。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为了有效降低项目厂界噪声,根据项目生产设备及周围环境特征,建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大约可降低噪声4~8dB(A)) ②生产时应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而引起噪声的增高。 ③加强厂区绿化,种植一些吸尘、消声效果较好的常绿乔木和灌木,即可美化环境,又可以减轻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项目噪声经有效降噪,在经空间距离的自然衰减后,其生产过程中昼间厂界噪声均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昼间标准(昼间≤65dB(A))。。 4、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除尘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统一堆放于堆场,与石粉一起出售。职工的生活垃圾,经采取分类袋装收集、集中堆放,每日由工业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平时应加强环境管理,注意固体废物的收集,使固体废物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详见报告表简本。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选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施工期和营运期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根据环评报告预测分析,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影响较小;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严格落实项目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的基础上,并采纳可行建议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建设单位组织专门部门负责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对外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索要。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详细意见您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 七、公众查阅信息方式及期限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20日,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 (1)建设单位:福建和兴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总 联系电话:188 1597 5555 通讯地址: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一区 (2)环评单位:泰安市禹通水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第2488号)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538-6612369 通讯地址:泰安市长城路96号天龙国际大厦B座16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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