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丽星仓储化工有限公司 燃料油装车新增油气回收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有关公示工作的通知(部署稿),《青岛丽星仓储化工有限公司燃料油装车新增油气回收系统项目》现进行网上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见下方相关附件。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青岛丽星仓储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燃料油装车新增油气回收系统项目 地理位置:青岛市黄岛区辽河路33号 建设内容:新增油气回收系统主要对厂区现有的燃料油装卸站台14个鹤位装车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同时接入已建成的4座苯储罐及在建的9座石脑油储罐共计13座储罐排放的废气、丽星物流有限公司码头装卸船油气,并将接入现有油气回收系统(VRU-1)的成品油装车14个鹤位、14座成品油储罐的油气接入新增油气回收系统。项目占地面积225m2。 二、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将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收集回收处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对环境保护是有益的。 项目减少非甲烷总烃排放量1111.43t/a,减少苯排放1.92t/a。项目油气处理装置排放口油气排放质量浓度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浓度限值(25g/m3),苯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中浓度限值(4mg/m3),油气经处理后,对环境作出改善,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碱液、含水废油、废活性炭和废冷冻油。废碱液年产生量为4t、含水废油年产生量为2t,废冷冻油年产生量为0.5t,废活性炭每2年更换一次,一次更换量8t,年产生量4t,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在对污染物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有益影响,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可行。 四、建设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丽星仓储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默 联系电话:68978319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富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531-5569057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2、是否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3、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保护措施有何补充或建议
山东富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丽星仓储化工有限公司 201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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