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辽河油田油气集输公司沈抚线(高湾段)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盘锦市辽河油田油气集输公司沈抚线(高湾段)改造工程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发[2015]35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盘锦市辽河油田油气集输公司沈抚线(高湾段)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高湾经济开发区 3.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本工程投资501.10万元,对拟建的高湾经济开发区占压的已建沈~抚输油管道进行改线,并做相应管道的防腐等配套工程。将原有管道改线为从抚顺市高湾区小泗水村已建高望线与小泗水1#路交汇处开始沿小泗水1#路向东南方向敷设,顶管穿越东西向小泗水1#路后与已建沈抚输油管道汇合。管道全线埋地敷设,更换后管线长度约3.05km。 二、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湾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高湾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齐主任 电话:024-56116061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众参与主要征询项目周边居民或相关单位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群众或单位,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措施及其它与环境相关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四、征求意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和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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