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地区巴青县玛如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须向公众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那曲地区巴青县玛如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建设地点:填埋场场址位于玛如乡乡西北部,场区东部方向为山体,占地面积为24.9亩;垃圾转运站位于岗切乡乡政府附近,占地面积为1292平方米。 项目主要情况介绍:本工程处理工艺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采用回喷处理方式。工程填埋场设计日平均处理能力10.0t/d,有效库容4.95万m3;生活垃圾转运站设计日平均处理规模为5.0t/d;垃圾填埋场服务年限13 年,垃圾转运站服务年限20年。本工程总投资为1650.18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青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次局 联系电话:18989960655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246号) 联系人: 邱工 联系电话:028-8691693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 ①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编制评价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②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①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②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③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④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⑤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⑥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环境的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周围的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如何? (2)您是否了解该项目及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 (3)您比较关心施工期的哪些环境影响因素? (4)您比较关心运营期的哪些环境影响因素? (5)本项目对您个人生活及工作的影响? (6)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请说明理由。 (7)本项目是否影响当地民俗? (8)请谈谈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直接致电、意见传真、意见邮寄、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七、公示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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