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7000吨砂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嘉鑫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于长沙县福临区孙家桥组租赁厂房进行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200.00万元,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年产砂石27000t/a。每天工作8小时,一年工作270天。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施工期主要为: 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进行设备安装及调试后即可投产。对此不在对此进行分析。 营运期主要为: 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废气:燃料废气、粉尘、油烟废气; 噪声:机械运行噪声; 固废: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原料杂质、不合格产品等。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和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及燃生物质废气,通过水幕除尘+脉冲除尘装置处理,对外界影响不大;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①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在满足生产工艺需求的前提下在设备选型时选择噪声低的设备。②设备减震降噪措施:对部分生产设备设置减震设施。③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④合理进行总平布置:将主要产噪设备放置于生产厂房内,充分利用生产厂房围墙隔声。 4、固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生产过程中产生原料杂质、不合格产品重新筛分制成新产品。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废水、废气、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可靠处置,本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程度的环境影响,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湖南嘉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福临区孙家桥组 联系人:黎总联系电话:13349609088 评价单位: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欧阳洁 联系电话:0731-89838632 六、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发布单位:湖南嘉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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