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吉林昱光涂装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位于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经河大街南侧。厂区北侧隔经河大街为农田,其余三侧均为企业。距离本项目最近居民为东侧400m的赵家屯村。本次改扩建在现有厂房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建筑面积,其中在现有厂房内新增3条生产线设备,分别为两条为粉体线,一条为喷漆线,并新增3台1t/h 的天然气热风炉,并同时对现有的6台锅炉进行改造,改造为天然气炉,同时在现有污水处理站扩建两个沉淀池,总投资为700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本次改扩建完成达产后,年产2300万件汽车金属件涂装件。 二、拟建项目污染源评价结论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城市管网,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施工期间对施工扬尘采取相应的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风天气施工,运输过程中加盖毡布等措施,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的临时场地进行恢复;施工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可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生活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避免随意抛弃,禁止乱倒垃圾,废弃设备外卖。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的生产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至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排放标准后,经开发区下水管网排入新凯河,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经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新凯河。 本项目喷漆室采用上送风、下排风的水帘式喷漆室,使飞散的过喷漆雾随气流吸引至水幕净化,再经喷淋净化后,经气水分离装置,将净化后的气体排出室外,含漆渣废水经除渣处理后循环使用,喷漆废气收集后采用通过25m高排气筒外排,烘干废气采用活性炭毡/活性炭集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均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均可以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平流段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要求;本项目电泳线在原有电泳线生产的基础上,新增300万件产品,新增工件经过电泳后烘干,故项目新增的电泳漆在烘干过程中将产生废气,废气以T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计。采取将烘干室废气收集后通过光催化氧化设备对废气中的T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进行氧化分解+活性炭吸附的治理措施,经25m高排气筒外排,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粉体线在烘干工段,产生废气主要为T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采用活性炭吸附后经25m高排气筒外排,可以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生产生活用热采用了清洁能源——天然气,烟囱高度为30m,其燃气废气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NOx、SO2和烟尘可以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粉体线采用封闭式生产,粉末涂料的回收率在98%以上,经25m高排气筒排放的粉尘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臭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主要污染物NH3和H2S满足GB1454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在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后,昼间厂界处各点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渣(钝化渣、磷化渣)、废油漆桶(袋)、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抹布和员工的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由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渣(钝化渣、磷化渣)、废油漆桶(袋)、废活性炭、废抹布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可见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可行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区域规划和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的建设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其综合效益较为显著。 建设单位在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看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意见如下: 1. 您在本地的居住情况? 2. 您认为本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是? 3. 您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4. 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的主要影响为? 5. 您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6. 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7. 您对建设单位或环境管理部门有何要求、建议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昱光涂装有限公司 联系人:喻雪 电话:13630900156 E-mail:yuxue@cryuguang.com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昊融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工 电话:0431-8516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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