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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桃夭_Sht5n 于 2017-8-25 09:04 编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和性质
(1)项目名称:年产液口栓5千万只项目
(2)项目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凯路123号3-2号楼
(3)建设单位名称及性质:
上海村田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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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5)租赁面积:2800m2
2、环评文件审批
2017年3月村田汽车塑料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委托钦覃(上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海市闵行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文号,闵环保许评[2017]415号。
3、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作为生产场所,不涉土建工程,也不涉及新建和改建厂房,仅进行简单装修和设备安装,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
4、项目内容
(1)主要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或规模、功能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液口栓。
表 1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只/年)
液口栓 5千万
(2)主要原材料、燃料的名称和用量及用水量、排水量等
表2 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一览表
序号 原辅料名称 年用量
1 树脂RPP-F 216t
2 润滑油 0.1t
表 3 项目能源需求表
类别 需求量 单位
水 1090 t/a
电 15万 kW•h/a
(3)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见下图:
工艺流程简介:
1、混料:将不同颜色的塑料粒子(树脂RPP-F)混合。
2、加热熔融:注塑机烘料箱将塑料粒子加热熔融,塑料粒子在机腔内升温至200℃左右(温度由温控系统控制),加热方式为电加热。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
3、注塑成型:使注塑机将熔融态的塑料注入闭合好的模具腔体内,塑料依腔体设计的造型经冷却固化成型;冷却方式为通冷却水进行冷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塑料注入模具过程中在衔接口处有废气逸出,主要为有机废气G1。
4、装配:注塑成型后的塑料通过人工或机器进行装配。
5、检验、包装入库:装配好的成品需要进行人工检验,检验合格即为成品包装入库。此过程会产生不合格品S1、废包装材料S2。
6、粉碎:注塑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以及检验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通过粉碎机粉碎成约2mm的颗粒后作为原材料使用,粉碎在密闭的粉碎机内进行,粉碎时设备密闭,因此无粉尘产生。
表4 项目产污情况汇总表
项目 代号 产污环节 污染物 污染因子
废气 G 注塑 注塑有机废气 非甲烷总烃
废水 W1 员工生活 生活污水 CODCr、BOD5、SS、NH3-N
固废 S1 包装入库 废包装材料 塑料、纸等
S2 废气治理 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
S3 设备维护 废润滑油 润滑油
S4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塑料、纸等杂物
噪声 N 设备运行噪声 噪声 Leq(A)
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5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型号 位置
1 注塑机 4 50吨 车间一层
2 注塑机 9 80吨 车间一层
3 注塑机 2 128吨 车间一层
4 注塑机 1 200吨 车间一层
5 注塑机 1 180吨 车间一层
6 注塑机 1 600吨 车间一层
8 粉碎机 1 20P 车间一层
9 粉碎机 3 15P 车间一层
10 粉碎机 5 10P 车间一层
11 粉碎机 3 5P 车间一层
12 空压机 2 / 一层西侧
13 冷却塔 1 / 一层西侧
14 风机 1 / /
主要辅助设施。
本项安装活性炭吸附净化设备,用于注塑车间的有机废气的净化处理。
5、生产计划
本项目已投产。
二、环境保护设施概况
环境保护设施概况应反映环保设施名称、类型、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源为注塑过程中的有机废气。每台注塑机废气产生处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18台注塑机运行时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风管引入总管进入1台活性炭吸附净化设备,净化后的尾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风机设计风量为18000m3/h,废气捕集效率以80%计,保守估计,活性炭吸附效率以80%计。
经预测分析,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下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规定的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项目厂区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819t/a,要
污染物为CODCr、NH3-N、BOD5、SS,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外排附近地表水,符合上海市地方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要求,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注塑机、粉碎机、空压机、冷却塔、风机、废气处理系统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65~75dB(A)。本项目选用低噪型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相应的基础减震,安装消声装置,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预计经减震措施、消声处理和厂房建筑隔声后,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生活垃圾。
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置于一般废物暂存区,定期委托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放置于专用固废暂存场所,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员工日常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设置固废暂存场所,避免固废暂存过程对环境的影响。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处置率100%),符合环保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环境保护管理和监测机构
本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单位遵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向审批环评的环保主管部门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投产后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对污染源进行监测,一旦发现超标现象必须立即停止营运,采取改进相关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后,恢复营运。
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本项目对照《年产液口栓5千万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2017年6月16日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号:闵环保许评[2017]415号。相关环保措施均已落实,无相应环保问题。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村田汽车塑料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文平
联系方式:13816007483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2)从环保角度考虑,提出该项目的环保措施要求;
(3)有关项目在环保方面的任何建议。
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或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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