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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爱莲化妆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要将项目情况及建设单位、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与环评工作程序、向公众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进行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州市爱莲化妆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市爱莲化妆品有限公司 概 要:广州市爱莲化妆品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工业区大布村拥军路21号A栋。项目占地面积2316.95m2,建筑面积12140.16m2,主要从事乳液、护发素、洗发水、面膜、洗面奶的生产及销售(不含彩妆类产品生产),年产乳液100吨、护发素50吨、洗发水100吨、面膜250吨、洗面奶100吨,共计600t/a。 本次环评的内容主要是评价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并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同时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爱莲化妆品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工业区大布村拥军路21号A栋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13609601851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7号1106房之A96房 联系人:唐工 电话:020-29843219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①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 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示(6项信息) ③ 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 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示(8项内容) ⑤ 公众意见调查 ⑥ 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⑦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 ① 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 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③ 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 ④ 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的状况是否满意;(2)对本项目了解的情况和渠道;(3)对本项目在本地建设可能造成的污染的意见;(4)对本项目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解;(5)对环保部门审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共进行两次环评公示,本次为第一次公示。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请留意。 公众可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与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建设单位还会采取问卷调查(对象随机抽选)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届时公众可提出意见。 本次公示时间从2017年8月25日起至2017年9月7日。
发布单位: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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