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尽美食品有限公司肉鸡宰杀、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由山东尽美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所承担的《山东尽美食品有限公司肉鸡宰杀、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望广大公众就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山东尽美食品有限公司肉鸡宰杀、食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尽美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诸城市东坡北街5号
建设性质:已建成
建设及生产规模:山东尽美食品有限公司占地972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840平方米,厂区北侧为盛华国际,南侧为玫瑰苑小区,西侧为六合小区,东侧道路,场内中心区为山东泰森大龙食品有限公司(占地面积12700平方米)。最近敏感目标为北侧的盛华国际,项目边界和该小区的最近距离为50米左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对策、措施要点
废气: 屠宰加工车间、制冷机房以未经收集的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污水中转站废气经收集方处理后排放的氨、硫化氢有组织排放,熟食车间饮食油烟、烟尘以及极少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废水:废水经厂内污水中转站初步处理后,排至诸城外贸食品冷藏厂处理站处理,处理满足达到入管网要求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诸城市银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潍河。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处理,包括畜禽粪便、屠宰废物、生活垃圾;项目的鸡血、鸡毛、油脂、碎肉作为产品外售,不作为固体废物处理,项目一般固废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经资质单位定期收集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了备案;三废治理措施可靠;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对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厂址选择合理;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要求。针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次评估提出整改方案,建设单位出具了落实整改方案的环保承诺函,在落实各项整改方案后,本项目可以实现污染物长期达标排放及减量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需查阅《山东尽美食品有限公司肉鸡宰杀、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通过信函、电子邮件(E-mail)、传真、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与山东尽美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后。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厂址附近或项目影响区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及关心项目的其他有关人员。
主要事项::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如需阅读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信息,按照以下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山东尽美食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总
联系电话:13606476306
(2)评价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5865155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