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泰洋公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县苏河镇邬家洼年产40万吨建筑石料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因此,新县泰洋公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特委托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新县泰洋公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县苏河镇邬家洼年产40万吨建筑石料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县苏河镇邬家洼年产40万吨建筑石料开采加工项目 建设地址:新县苏河镇邬家洼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520亩。新建年产40万吨建筑用石料生产线一条,生产用房1200平方米、石料场6个及停车场5个共计22000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县泰洋公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总 电 话:15290202888 通讯地址:新县苏河镇邬家洼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资质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133号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551-62670970 通讯地址:合肥市翡翠路与南二环路交叉口绿地内森庄园9#1604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工程环保措施以及生态影响减缓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新县泰洋公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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