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门寺佛文化景区至扶风七星河国家湿地公园公路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法门寺佛文化景区至扶风七星河国家湿地公园公路为新建工程,位于扶风县法门镇和城关镇境内,公路等级为一级,建设里程8.883km,设计时速60km/h。新建涵洞13道335m,通道1道54m,不设收费站等服务设施。工程永久占地449.96亩。项目总投资13133.6万元,环保投资784.9万元,占总投资的5.98%。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等污染;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道路汽车尾气。采取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之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施工期废水收集后回用;运营期无废水排放,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噪声:运营期交通噪声经预测,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之后沿线各敏感点昼间噪声均能满足功能区要求。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开挖弃土和生活垃圾等,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通过采取水土保持、绿化、导排水等措施后,生态环境将逐渐得到恢复,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风险:主要为运载危险品、油类产品等车辆发生事故时引起有毒有害物质散落、泄露。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严格的事故风险防范管理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效的预防事故的发生及减轻事故后果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线合理,在采取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和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全本查阅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需要详细了解项目详细情况的公众可在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查阅项目环评报告书或向建设单位索要报告全本。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 对项目关心的任何公众、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六、征求意见的形式 公众可就自己关心的问题通过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建设单位咨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截止日后在项目拟建地周边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征求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扶风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电话:1822077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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