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劲松店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四区401号楼1幢1-6东南角、1-11东南角
概况: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劲松店在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四区401号楼1幢经营超市,拟在该建筑二层和四层部分面积增项餐饮服务项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主要申报主食厨房和员工食堂,项目建成运营后,全年营业360天,营业时间为早10:00至晚9:30,餐饮项目计划用工20人,日最大接待外卖顾客约300人次,接待就餐员工200人次。
污染物防治措施:
1、本项目使用的能源是天然气和电均为清洁能源。 2、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油烟净化系统风机的运行噪声。2台油烟风机均设置在建筑四层楼顶,风机安装减振降噪措施和隔声罩等,则本项目的噪声设备经减震降噪、吸声、隔声处理和距离衰减后,运营期间昼间各边界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标准要求,夜间不运营,则经过隔声后对周边的居民楼影响较小。 3、废水:本项目排放的废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所排废水满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入限值”的要求,通过市政下水道汇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当地的环境无影响。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所排放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生活与餐饮垃圾分类存放。由环卫部门收集送市政垃圾和有关部门处置,只要加强管理,密闭封存,防止雨淋及遗洒,全部纳入当地的环卫垃圾消纳系统,每日清运,则对环境无影响。 5、油烟:本项目主食厨房和员工食堂厨房的油烟经烟道延伸至楼顶经过净化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经过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的居民楼和环境影响较小。 6、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本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联系人:赵小姐,15810319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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