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航煤加氢装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1、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航煤加氢装置项目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 项目地点:河北任丘市区东北部,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厂区内现有12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处,新建航煤罐组位于厂区规划预留的航煤罐区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保证北京新建机场航煤的供应,在原址将原12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改建为120万吨/年航煤加氢装置,采用滴流床加氢技术,以常减压装置的直馏煤油为原料,生产满足《3号喷气燃料》(GB6537-2006)要求的航煤产品。项目最大限度利旧原装置现有设备,改造工程量相对较小,配套建设2台10000m3航煤中间原料罐等储运设施。 项目总投资:6798.58万元。 2、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常规因子SO2、NO2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标准要求,但各监测点的PM2.5、PM10、TSP浓度均出现超标,主要是区域背景特征和冬季采暖造成。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和TVOC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华北石化现有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测浓度为1.71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学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2)声环境质量现状 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为43.6~72.4dB(A),夜间监测结果为43.0~54.8dB(A),除南厂界Z1、Z3点位昼间超标外,其余厂界噪声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要求,南厂界临北环路,厂界昼间超标主要是交通或施工噪声引起的。 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噪声昼间监测结果为51.9~53.4dB(A),夜间监测结果为43.4~44.0dB(A),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内个别点的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总硬度、铁、锰含量超标,这主要与本区域地下水原生沉积化境有关。厂区外围个别村内潜水井的亚硝酸盐氮、总大肠菌群超标,这主要是由村庄生活污染导致的。本项目的特征污染物石油类未检出。由枯、丰、平水期监测结果可以看出:评价区内承压水水质明显好于潜水。 3、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 (1)施工期污染源 1)废气:主要来源于地基的开挖、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挖掘泥土等产生的扬尘。 2)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清洗和水泥养护排水,水量小,主要污染物为泥沙、SS、油类;生活污水一般指施工人员生活或食堂排放的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包括机械设施安装、储罐和设备安装等,主要噪声设备为打桩机、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车辆运输,以及设备安装中的机械碰撞等。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如碎砖块、水泥块、废木料、工程土等,生活垃圾主要是食堂垃圾及工人在生活中的废弃物。 (2)运营期污染源 1)废气:主要是装置反应进料加热炉(利旧)和分馏塔底重沸炉(新建)产生的燃烧烟气,均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3工艺加热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正常工况下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装置区,即装置区动静密封点排放的易挥发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因本项目主要设备大部分利旧原柴油加氢精制装置,仅新上1台分馏塔底重沸炉、10台过滤器、聚结器和撬块等,动静密封点的数量变化较小,因此可以认为本项目建成后装置区的VOCs排放量无新增量。 2)废水:主要包括装置区产生的含硫污水和含油污水,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COD、SS、石油类、氨氮和挥发酚等。 3)噪声:项目主要设备大部分利旧原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因此新增噪声源较少,与华北现有噪声源类型基本一致,主要来源于机泵等。 4)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保护剂、废催化剂、清罐底泥等危废。 4、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与评价 本项目建成后,航煤加氢装加热炉燃烧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经过预测可知,排放的烟气中的SO2、NOX的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对周围环境空气的贡献值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全厂污水产生量减少1.4t/h,全厂最终外排水量也相应有所降低,外排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枯水期送至石化景观湖暂存,丰水期送至市政污水处理厂外排口混合排入三杰渠,最终进入任文干渠。由于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外排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项目周围地表水造成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全部充分依托厂内污水处理场处理。在加强管理和采取适当的防渗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产生污水不会对项目周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4)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新增噪声污染源较少,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设备对华北石化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4类标准。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改建项目实施后,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瓷球、清罐底泥等,总产生量9.7t/a,较以前减少26.1t/a。危废处置可充分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及处置系统,无外排,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5、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航煤加氢装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布局合理;所排放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甚微;项目具有环境风险可接受性和公众认同性。因此,在充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强化环境管理和风险预防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建设单位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任丘市北环东路 联 系 人:朱 工 联系电话: 0317-2735500
7、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华北石化公司周边的民众、企业、政府部门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2)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是否可行,如不足请补充; (3)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其他具体意见。 8、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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