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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禾丰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营子村种猪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凌源禾丰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营子村种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凌源禾丰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营子村种猪场项目 建设单位:凌源禾丰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凌源市大王杖子乡李家营子村北沟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凌源禾丰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9660万元,在凌源市大王杖子乡李家营子村北沟建设的养猪项目,规模为种猪存栏3500头,年出栏商品仔猪70000头。主要建设内容为:配怀舍、妊娠舍、分娩舍、保育舍、后备舍、隔离舍、备用舍、医疗室、化验室等,以及生活附属房舍、办公及宿舍用房等,项目占地面积106667m2,建筑面积24100m2。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凌源禾丰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辉 联系电话:1394214682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4-22893450 E-mail:18940223278@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为: 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及措施; (2)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4)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结论; (5)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公示本项目,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环境现状的看法和建议; (2)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5)您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请提出反对的主要理由。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特此公告 凌源禾丰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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