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春湾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阳春市春湾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在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需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情况简述 阳春市春湾中心卫生院重新选址迁建,项目选址位于阳春市春湾镇那星村委会谭葛村槐角岭、牛角塘岭区域(东经111.931291°,北纬:22.417479°),总用地面积72367m2,总建筑面积31995m2,门诊楼面积12890m2,住院楼面积8955m2,后勤楼面积2950m2,连廊面积400m2,地下室6800m2,住院部床位数357床。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按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建设。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的影响 1、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医院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营运过程备用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厨房油烟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营运过程产生噪声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营运过程产生医疗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汇合后近期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远期汇入春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排放的尾气经专用排气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污水站产生的恶臭由经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净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营运期间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吸声、消声等防噪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达标排放。医疗固废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阳春市春湾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的建设从环境角度讲是合理的,虽该工程在营运过程可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减缓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制度,工程建设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综上所述,本环评认为,阳春市春湾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在环保方面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联系。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及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如需阅读该项目环境影响行书及相关信息,可按照以下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环评报告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 韦先生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湾镇城东大道107号 联系方式:13829885201 评价结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英德市德宝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富强东路凤凰城A18东门 联系方式:0763-26236589 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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