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我单位公开环评信息全过程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亦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明溪县夏阳乡夏阳至御帘公路改建工程 (2)建设单位: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 (3)地理位置:明溪县夏阳乡夏阳村、杏村村、御帘村 (4)工程性质:改建公路交通建设项目 (5)公路等级:三级公路 (6)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12.72hm2,公路总长度为6.841223 Km,路基宽7.5米,本项目路线设计起点位于夏阳乡旧水泥路上,起点桩号为K0+000,沿老路拓宽改造、裁弯取直(其中桩号:K4+700~K5+700 段为改线路段);途经杏村村(K3+120),终点位于御帘村,终点桩号为K6+841.223。 (7)投资总额:1696.6301万元 (8)建设工期:建设工期长12个月,2017年10月-2018年9月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曾佑极 联系电话:1835085811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8960002160 四、我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3)编写环评报告各个专题; (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5)环评报告报送; (6)环评报告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2)预测项目施工过程及投入使用后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3)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5)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6)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单位发表自己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告响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公开项目信息,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的联系方式向我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曾佑极 联系电话:18350858110 通讯地址:明溪县夏阳乡夏阳村
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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