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smcf007 于 2017-9-14 09:26 编辑
耐普(龙岩)汽车附件有限公司车用仪表线束总成、内饰件生产线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在提交环保验收申请材料前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09月11日起。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耐普(龙岩)汽车附件有限公司车用仪表线束总成、内饰件生产线 (2)建设地点:龙岩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年产5万套车用仪表线束、内饰件生产线。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耐普(龙岩)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厂长 联系电话:18059787966 (三)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力普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高新区海西科技园创业大厦21层 联系方式:0591-83058488 (四)环保措施落实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如下: 1、项目废水:厂内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和食堂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符合接管水质标准,接入永定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厂区已经建成雨水排水沟,和污水分别排放,已实现雨污分流。 。 2、项目废气:注塑、吸塑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量少,无配套集气罩和活性炭处理设施,属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达标,其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和VOCs参照《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号的标准,即4mg/m3。堂厨房灶台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后引至屋顶排放。; 3、项目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运营期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在厂区周边已种植绿化树木,减小噪声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噪措施,高噪声设备集中的车间布置远离厂界,周边为厂房,无噪声敏感点。 4、项目产生的固废:生废原材料、废气包装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于专用仓储间,仓储已经地面硬化,定期外售给专门公司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场填埋。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10天内(含节假日),建设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表中,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国土部门和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建设单位:耐普(龙岩)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7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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