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宝利塑料加工厂年加工3500吨再生塑料造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要求相关规定,要将项目情况及建设单位、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与环评工作程序、向公众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进行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英德市宝利塑料加工厂年加工3500吨再生塑料造粒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英德市英城宝晶路石尾区石苟山第一水泥厂南侧 4、项目投资:250万人民币 5、拟建规模:总占地面积3750m2 、总建筑面积1500m2 ,年产3500吨再生塑料造粒 6、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共有职工25人,一天2班,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 7、建设周期:拟于2017年10月开始,11月结束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在建设和建成后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本项目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进行治理,达到国家、广东省限值要求的排放标准。经达标治理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可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的要求,项目污染物治理措施如下: 1、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再用,不外排;员工生活办公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后回用于山林绿化。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消烟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 3、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避震降噪综合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边界噪声可符合环保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塑料夹带的少量木屑泥沙和不可利用的塑胶、员工的生活垃圾等,员工生活垃圾与废塑料夹带的不可利用的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交由相应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经预测评价,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鼓励类项目,也符合清远市资源利用发展的地方规划,选址合理,通过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对区域内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均较小。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项目的营运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在执行“三同时”的管理规定的同时,切实落实本报告书中的环保措施,尤其是废水和废气防治措施,并要经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基于上述前提情况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目前本项目工程范围及周边环境状况如何?主要环境问题有那些?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其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英德市宝利塑料加工厂 单位名称: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嘉胜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13242396107 联系方式:1812816177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2864528504@qq.com 发布单位:英德市宝利塑料加工厂 发布日期: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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