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中龙食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深圳市中龙食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深圳市中龙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深圳市中龙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办龙兴北路西南地块,于2013年1月取得环保批复:深环批函[2013]087号。现因发展需要,拟增加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进行扩建,扩建后预计达到猪日宰3000头、牛日宰200头、羊日宰500只的生产能力。项目生产工艺包含检验、击晕、刺杀放血、脱毛、剖腹、分切等。 厂址位置: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办龙兴北路西南地块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委托; (2)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 (3)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 (4)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 (5)公众参与公告; (6)详细现场踏勘及环境现状监测; (7)环境影响评价及预测(环境空气、生态、地表水、声、社会环境等环境影响评价); (8)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1)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 (2)分析建设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 (3)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4)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居民、政府单位及工厂企业对本建设项目在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1)您认为您所在的区域当前环境质量如何? (2)您认为当地目前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该项目运营期您最关心的环境影响有哪些方面? (4)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5)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您对该项目的建设和选址是否支持? (6)您对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意见与建议? (7)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成本项目的建设?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公示期限为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19日。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 zhongnanhuanjing@163.com;或来电至:0371-55318086,随时关注本项目环评的进展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中龙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5-28281999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龙兴北路135号
七、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东商业中心C区1号楼313-318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371-55318086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37号 邮 编:460016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龙食品有限公司 20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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