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五华百臣口腔诊所项目竣工验收公示
2、建设单位:五华百臣口腔诊所
3、环评单位:昆明天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4、监测单位:昆明市五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6、项目主要内容:项目位于昆明市五华区云立方小区二期1-2-15号铺面,占地面积201.99平方米,总投资20万元,其中投资4.01万元,为口腔专科门诊,设置牙椅3台。
7、主要检测结论:1、废水排放要求:项目不设食宿,所产生的医疗废水经预处理后和生产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外排水质执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吃排放标准》 表2预处理标准及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A级排放标准标准的要求,即:CODcr≤250mg/L,SS≤60mg/L,氨氮≤45mg/L,动植物油≤20mg/L,粪大肠菌群数≤5000个/L,总余氯6-9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8mg/L,磷酸盐(以P计)≤8mg/L],同时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以便取样检测),并设立明显标识牌。 2、噪声排放标准: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必须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外排噪声达到(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固废排放要求:项目在医疗过程中场所的医疗固废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处置原则中打包密封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堆放; 4、项目严格执行“四禁”方针,必须使用清洁燃料,严禁燃煤;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严禁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泡沫塑料饭盒和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 9、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1)昆明市五华区环境保护检测站
E-mail:350449561 @qq.com
(2)五华百臣口腔诊所
电话:13888626695
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云立方小区二期1-2-15号铺面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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