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3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和1万吨废矿物油仓储项目 建设业主:泸州城矿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 建设工期:2017年8月~2017年10月 为充分利用泸州市高新区的地理环境优势及废铅酸蓄电池及废矿物油收集、贮存行业的市场优势,拟进行年收集、贮存3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和1万吨废矿物油仓储项目的建设。 二、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泸州城矿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已委托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公示如下: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内室外装修阶段产生的废气,其过程持续时间较长,是一个缓慢挥发的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但对室内装修人员的身体健康将会产生影响。应采取配戴口罩等措施,并保证装修空间的通风良好性;减少对装修人员的影响; (2)项目施工噪声主要为装修过程中使用的设备运行噪声,如电锯、空压机等。隔建、装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施工作业,严格控制施工场界噪声; (3)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人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灌; (4)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工人生活垃圾,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及时清运,确保建筑工地周边环境整洁、卫生。 2、营运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废气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收集的电池均为各收集点更换下来的完整废铅酸蓄电池,经专用车辆运至本贮存厂房,不会对电池造成创伤,不会产生硫酸雾等废气。项目收集的电池中有小部分为破损废铅酸蓄电池,在每个收集点放入塑料框内,盖盖密封,用专用车辆运至仓库,直接贮存于破损废铅酸蓄电池存放区,亦不会产生硫酸雾等废气。 为了防止破损废铅酸蓄电池电解液泄漏后硫酸雾挥发以及库房空气的更新,存放区及装卸区内设置有专用负压抽风装置及硫酸雾净化装置。负压抽风系统能力为1000m3/h,酸雾经净化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根据《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应具有空气收集、排气系统,用以过滤空气中的含铅灰尘和更新空气”要求,本项目设置引风机,用作库房内空气的更新,风量为10000m3/h,空气经布袋过滤后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大气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 全厂用水仅为生活用水,生产不涉及用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6m3/d。生活污水依托泸州宏明电器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后,由泸州城南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后由预留排口进入长江,不会对厂区周边地表水体造成不利环境影响。 (3)固废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 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泄露后处理废物、工作人员工作服、库房清洁收尘灰、库房空气更新系统的废过滤棉、酸雾吸收装置产生的废渣均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项目固废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声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为各生产装置废气处理设施风机、汽车运输及装卸噪声。除风机噪声级约为90~100dB,其余在噪声级约为65~70dB。风机噪声经过综合治理1)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2)风机设隔音罩、消声器,操作岗位设隔音室;3)风管及流体输送应注意改善其流畅状况,减少空气动力噪声;4)通过总图布置,合理布局,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经距离衰减实现厂界达标,再通过距离衰减后,经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要求。本次评价要求汽车进出厂时减速,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同时防止货物与地面或其他硬件碰撞,可以做到厂界噪声达标,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地下水环境影响: ①地下水水位影响: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边水位造成影响,非正常情况下由于泄露量较小、对周边水位影响较小乃至几乎不对其影响。 ②水质影响:施工期地下水污染源为生活及生产废水,废水产量较小,污染物浓度较低,在采取相关措施后,对地下水产生影响较小可忽略。 环保措施:①为防止项目运行过程中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本专题要求本项目区设置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园区规划要求。总图布置合理,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设计提出的和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可使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只要全面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在泸州市高新技术产业旭阳路一段10号车间2进行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可行。 三、意见收集与投诉监督 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如果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书面或来电问询编制单位、建设业主,便于及时修改、完善。在建设中或建成后,如果有意见和建议,也可向我们提出。 四、联系方式 (一)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泸州城矿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联系人:顾春兰 电话:18919575999 地址:泸州市高新区旭阳路一段10号车间2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607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贺 林 电话:15928904103 电子邮件:2927615083@qq.com 地址:成都市芳邻路6号 中圣四川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