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德众药业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项目概况
佛山德众药业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拟建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新圩鹿岗工业区,主要从事中药提取和药酒生产,分二期建设,生产规模为饮片加工2700t/a、生药粉3000t/a、提取中药材8000t/a、药酒10000t/a;主要生产原材料为中药材、酒精和白酒;厂区拟建建筑物为:前处理车间一栋(四层、丙类)、提取车间一栋(四层、甲类)、药酒车间一栋(四层、丙类)、预留制剂车间(二层、丙类)、危险品仓库(一层、甲类)、仓库(一层、丙类)、锅炉房及附属设施、质检中心和员工宿舍各一栋(四层)、门卫房以及废水处理站、消防水池、事故池、废气处理设施等。全厂共有职工300人,年生产250天,提取车间三班制生产,前处理和药酒车间二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1.9亿元,环保投资约1200万元,占总投资的6.3%;厂内配套20t/h和40t/h燃煤锅炉各一台,一期建设20t/h锅炉,二期建设40t/h锅炉,并将20t/h锅炉改为备用。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施工期:①施工噪声;②施工扬尘;③施工废水;④建筑余泥、渣土等。
营运期: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洗药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工作服洗衣废水、实验室废水、车间粉尘喷淋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等,总废水量约为1350m3/d;②前处理切、炒、段、粉碎、混合药材等过程产生的粉尘,提取车间喷雾干燥产生的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的中药气味、乙醇等废气,燃煤锅炉废气,员工厨房油烟,备用发电机尾气,废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药渣废臭气等;③生产设备、锅炉风机、空压机、冷却水塔、备用发电机、水泵、通排风等设备噪声;④前处理车间产生的杂质、提取车间和药酒车间产生的废药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煤灰泥渣、除尘器收集的废粉末以及废包装物料和员工日常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施工期:
①施工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含泥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放;
②施工扬尘通过加强管理、设置防尘网,对施工场地和路面定期洒水等措施;
③禁止使用锤击式打桩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置施工设备、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④做好施工余泥、渣土的处置,禁止随意乱堆、乱倒等。
(二)营运期:
1.水污染控制措施与对策
1)生产废水由各车间专用管道收集、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厌氧处理后排入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入高明河;
2)喷雾干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水膜除尘使用废水处理站回用水,喷淋后的废水直接排放废水处理站统一处理;
3)锅炉废气喷淋废水经再生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排水和纯水制备排水补充喷淋用水,不够部分由废水处理站回用水补充;
4)药酒车间洗瓶废水较为干净,直接回用于冷却水塔循环补充用水。
2.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与对策
1)前处理车间切、炒、煅药等工序中产生粉尘由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处理设备处理后排放;
2)喷雾干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风管引至楼顶经水膜除尘设备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3)药渣房采用密闭处理,对药渣挥发的中药气味和乙醇废气经排风机抽排至楼顶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4)锅炉通过选用含硫率低0.8%的煤质,废气经水膜除尘脱硫脱硝处理后由45米烟囱引至高空排放;
5)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风管引至楼顶排放;
6)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排放;
7)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药渣及时进行清理,日产日清,减少药渣无组织排放臭气;
8)废水处理站厌氧池和污泥池应进行加盖密闭处理,厌氧池产生的臭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9)厂区和车间四周围通过种植高大树木绿化带的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对无组织排放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
1)生产设备、空压机、备用发电机、水泵、通风机等设置专用机房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处理;2)锅炉风机和冷却水塔通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
4.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与对策
1)中药废渣,部分用作锅炉燃料,其余送给农民沤肥;2)锅炉煤灰渣,全部综合利用,作建材原料;3)废包装废弃物,分类送废品回收站回收;4)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危险废物回收公司处理;5)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的要求,属于鼓励发展的产品;同时该项目已取得《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100608274010227),表明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
建设单位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本着以人为本和保护环境的宗旨,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影响,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项目建成后,须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后,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布于环评爱好者网站:http://www.eiafans.com,公众可登录该网站查阅,或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查阅期限为简本公布10天内,从2010年9月8日至2010年9月21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围的村庄、学校、政府部门等受项目建设影响的群众;提出反映意见的群众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和及时反馈公众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德众药业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
通讯地址:佛山市佛平路89号
联 系 人:唐部长 电子邮箱:txd0064@163.com
联系电话:0757-88333258 传 真:0757-8833324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国环评证乙字第2710号)
地 址:株洲市纺织路27号
联系人:任工 电子邮箱:stonegd@126.com
联系电话:0760-88669111 传真:0760-88669666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二O一0年九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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