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彬港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项目》 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云南彬港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彬港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彬港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桃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沙靠村16号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南圣清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云南彬港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桃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沙靠村16号,总投资800万元,建设方租用已建成厂房装修改造后进行生产活动(厂房租赁合同见附件),项目建有1条钢化玻璃生产线、1条夹胶玻璃生产线和2条中空玻璃生产线,项目每年可生产加工钢化玻璃约21万m2、夹胶玻璃约4万m2、中空玻璃约5万m2。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采取的治理措施 废水:项目磨边工段废水进入沉淀池静置沉淀后,上层清液回用于磨边工段,废水不外排;清洗工段废水排入沉淀池静置沉淀后,上层清液进入循环水箱回用于清洗工段,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较为简单,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昆明同鑫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清运,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 废气:项目大部分粉尘将沉降于车间内,少量通过排风扇排至车间外,属无组织排放;项目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量很小且排放点较分散,通过风机排风扇排至车间外,属无组织排放;项目运营过程中胶水异味产生量不大,排放点较分散,呈无组织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主要产噪设备为切割机、磨边机、风机及空压机等。项目对部分生产设备安装减震垫,安装减震垫后,噪声可以降低5 dB(A)。设备噪声经减震垫、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降噪效果较好。 固废:项目废玻璃边角料和玻璃沉渣集中收集后由项目玻璃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PVB胶片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采用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沾有密封胶和结构胶的废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沾有密封胶和结构胶的废玻璃利用不锈钢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2、环保投资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项目环保投资23.0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88%。 3、监测结果 在监测期间(即2017年9月13日到14日),项目化粪池出口污水水质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等级标准,即:CODcr≤500mg/L,SS≤400mg/L,氨氮≤45mg/L,磷酸盐(已P计)≤8mg/L,动植物油≤100mg/L。项目区污水经处理后污水水质达标;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能达标排放;检测结果显示:项目临轿子雪山专线一侧35m范围内(厂界西)区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区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9月24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四、公示时间 2017年9月24日至2017年9月29日止(不含节假日),共5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反馈方式 附件:《云南彬港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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