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太和县赵庙中心卫生院委托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进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太和县赵庙镇双李路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10421m2,业务用房7777m2,设置床位100张,设立7个病区、16个临床学科、8个医技科室。医院诊疗科目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中医骨科、肛肠科、五官科、泌尿外科、中西医结合科、康复医学科、口腔科(门诊)、碎石科、皮肤科(门诊)、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预防保健科、病理科、药剂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病案统计等。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院区污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达标排放至双李河,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治理措施 医院污水处理站周边NH3、H2S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治理措施 院区各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安装减震基座后,院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治理措施 医院医疗固废处理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相关规定,合理处置。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当地公众支持本工程的建设,无反对意见。只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您认为项目所在地目前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2)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主要污染因素是什么? (3)您认为拟建项目的有益影响体现在哪些方面? (4)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5)对本项目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项目沿线周围区域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同时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六、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太和县赵庙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范院长;联系电话:18955868898 通讯地址:太和县赵庙镇双李路 评价机构: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齐主任; 电 话:0551-63440889 通讯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与嵩山路交口高速中央广场A栋1304 电子邮件:zhonghuan2124@163.com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即日起公示十个工作日。 太和县赵庙中心卫生院 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2017.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