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要将项目情况及建设单位、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与环评工作程序、向公众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进行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工程概况:项目拟在湖醴陵市浦口镇雪峰村建设醴陵市浦口镇横冲采石场建设项目,距离醴陵市区约25km。矿区中地理坐标:东经113°47′00″—113°47′05″,北纬27°49′17″—27°49′21″。矿区面积0.0338km2,开采标高:+219m~+150;准采区范围有12个拐点圈定。 本项目由醴陵市浦口镇横冲采石场负责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开采规模为10万吨/年。矿山不设置选矿设施,矿山由办公区、矿区道路、开采矿区、破碎区、沉淀池、排水沟、截水沟组成。 本次环评的内容主要是根据评价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废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同时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醴陵市浦口镇横冲采石场 联系人:肖鹏 联系电话:18670899988 通讯地址:醴陵市浦口镇雪峰村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与传真:电话010-51230065 传真 010-51230016 环评机构证书编号:证书编号 A1058 通讯地址: 北京朝阳区和平街14区华表大厦6层 四、环评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是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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